监视居住是否有案底-

法律知识 2024-04-18 19次阅读

监视居住是否有案底?

  监视居住本身不会留下案底,但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违法行为的话,会被记录在案,可能会影响以后的定罪量刑。

 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,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,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。

  法律依据

  《刑法》第七十四条

  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监视居住:

  (一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;

  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

  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;

  (四)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,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;

  (五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。

 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,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,也不交纳保证金的,可以监视居住。

 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 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异地执行?

 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。

 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构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,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。执行机构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采取电子监控、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;在侦查期间,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。

  法律依据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三条

 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住处执行;无固定住处的,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