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刑法第399条的主体包括哪些?

法律知识 2024-03-29 21次阅读

刑法第399条的主体包括哪些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99条的规定,该条文的主体主要是指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负有查明事实、适用法律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法官、检察官、侦查人员、预审人员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等。这些人员如果在执行职务时,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,或者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,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,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,将构成该罪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99条规定:“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、枉法裁判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在民事、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实施刑法第399条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刑事处罚?

刑法第399条涉及到的是“枉法裁判罪”。根据该条款,司法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,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,将构成枉法裁判罪。枉法裁判罪主要针对的是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其侵犯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司法公正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99条规定如下:

"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、枉法裁判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犯前款罪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
这里的"情节严重"和"情节特别严重",通常包括但不限于:严重影响司法公正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。具体判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裁量。实施刑法第399条的行为,即枉法裁判,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,如果情节特别严重,处罚可升级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同时,如果这种行为还构成了其他犯罪,将按照处罚更重的罪名定罪处罚。

刑法第399条的主体特指在司法工作中具有特定职责的人员,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,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有严格的规制和处罚。在实际操作中,任何涉嫌此类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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